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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虑到考生往返的不便,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分两种情况: 1.户籍地在楚雄州内的考生,考生不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和公安局联系查验,由公安机关直接把结果反馈给我局,若考生无不良记录的,依规给予认定;无犯罪记录若有异常的,最终不予认定。 2.户籍地在楚雄州外的考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需要,考生本人可带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先到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开具“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再回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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