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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4-0925009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马兴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全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7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州广大教职工共同努力下,楚雄州不断深化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教育体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高中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初见成效,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州基础教育工作,组建基础教育工作专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高位推动基础教育提质增效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了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合理流动,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保证教育教学效益,让城乡孩子公平接受教育、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有效解决城市“择校热”、乡村“学校弱”等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实现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动我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州先后出台《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办法》(楚教发〔2021〕10号)。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州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基本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州教育水平进入全省州市第一方阵,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高。出台《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办发〔2023〕12号)。围绕“到2026年,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拓展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建成100所以上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位居全省前列,总体办学水平步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出台《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办通〔2022〕23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5号),为全州基础教育提质增效提供了政策支持。

按照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理顺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和开发区永安小学办学管理体制。将开发区实验小学(不含古镇校区)和开发区永安小学财政经费调整为州级财政保障,从2024年1月1日起纳入州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州教育体育局继续履行对两所学校的管理职能。古镇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古镇校区)按照集团化办学模式继续作为开发区实验小学分校,由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楚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楚雄市负主体责任,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指导,楚雄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提前谋划、统筹资源,认真做好楚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州教育体育局认真履行好对两所小学的管理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好示范窗口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楚雄市履行好古镇小学的责任保障,确保学校有序运转,促进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编制管理机制,保障足额配备教师

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巩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工作成果,有力有序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助力全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制定出台《楚雄州事业机构编制创新挖潜办法(试行)》《楚雄州州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围绕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编制总量管理原则,赋予州县市教育体育局更多自主权,推行机构编制备案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深化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系统编制统筹备案管理,补齐地区差异短板,经2024年第二次编委会会议审定后,跨地区、跨层级调剂198名事业编制保障人口集中流入地中小学校,破解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及城乡配置不均、适应人口流动调整不及时等问题,有效应对中小学入学人数变化带来的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资源不足等难题,助力楚雄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的解决。三是按照《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办法》,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以县为主、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编随师走、师随生走”原则,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四是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县市盘活资源,高效使用编制。对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超出全省标准5%及以上的县市,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审批提级管理,由各县市综合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情况,研究提出编制使用计划,经县市党委编委同意后报州级审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不断加强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推动楚雄教育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楚雄州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