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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4-091800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徐晓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普特融合”和“托特一体”化,加快楚雄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330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楚雄州教育体育工作尤其是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面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部署,楚雄州制下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10余个制度措施,为规范托育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托育机构管理专业化、营运规范化、服务优质化水平,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末,全州拥有托位数7679个(幼儿园托班托位数3019个、托育机构托位数4660个),其中普惠托位数6332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3.24个;全州共有29家民办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其中:营利性机构18家、非营利性机构11家,备案托位4060个。命名楚雄州示范托育机构5家,创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3家。

(一)加强领导,科学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2025年前,每个县市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新建幼儿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2—3岁幼儿托班。全州所有公办幼儿园按2023年每园不少于10人、2024年每园不少于15人、2025年每园不少于20人的规模招收2—3岁幼儿托班。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5个托位配套建设服务设施”和“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普惠性托位达到2.7个以上,全州建成托位110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660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政策措施,优化促进婴幼儿照护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具体优惠政策。1.国家侧面的支持政策。对新增普惠托位的,每新增1个托位给予一万元的补助。2.省级侧面的支持政策。实施托位补助政策,即分年度完成省下达我州普惠托位建设任务,省级将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3.州级侧面的支持政策。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二是加大财政及税费优惠支持。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捐赠。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税费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规定。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以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条件的,可按照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用气按照各地居民阶梯气价的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用水由各县市依定价权限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使用宽带互联网费用按照家庭住宅价格执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从员、入托婴幼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在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上,财政部门将结合现行保障体系全力给予支持,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的财政投入机制。其中:收入可以全额返还幼儿园作为幼儿园增设托婴班设施设备购置、师资培训和教师奖励性绩效。

(三)推进一批支持婴幼儿照护发展的重点项目

一是加快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建设,努力建设一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且具有示范性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托幼向“一体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学前教育达到普及普惠目标的通知》(云教发〔2020〕32号)文中“积极支持幼儿园招收小小班”的精神,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发挥公办幼儿园在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0-6岁保教服务整合为质量更高的“托幼一体化”。一方面采用“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便于各级学龄前托幼机构的统一管理,让群众像享受普惠幼儿园一样享受托育服务。另一方面加快建构“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增强托育服务的供给质效,是解决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提升托育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三孩政策的落实。同时州教育体育局已启动学前教育集团的组建工作,尝试在前期推动集团化办学方式改革的基础上,依托楚雄州幼儿园作为引领幼儿园探索发展普特融合和托幼一体化教育,在现有办园条件下开展0至3岁婴幼儿照护和残疾幼儿保教试点工作,积累理论经验、形成一批教学成果,发挥其优质教学资源和试点成果的效益,带动一个地区的公办幼儿园开展普特融合和托幼一体化教育,这样既可以合理调配教育教学资源,引领其他幼儿园发展,又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教育规模。

二、全面推进3-6岁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一)加强统筹,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高位统筹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州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细化明确了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职责,为全州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体制保障。先后实施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明确了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二是健全机制。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的同时,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引导支持县市学前教育发展。三是加强督导,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继续坚持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机制和民办幼儿园年审制度,从政府层面和教育管理层面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四是强化考核。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奖惩和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全州有幼儿园732所,比上年减少34所,小学附设幼儿班24个。其中公办幼儿园500所,民办幼儿园232所。普惠性幼儿园68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93.99%;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88所,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81.03%。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60452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3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4.02%,比上年增加1.01个百分点。

(二)加大投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楚雄城区新建2所36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幼儿园、其他9县市县城所在地新建1所36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幼儿园、人口在2万人以上乡镇再建设1所能容纳90—180人的公办幼儿园”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23年争取下达中央、省级资金6435.61万元,州级资金374万元,实施幼儿园改扩建项目19个。2024年,争取资金7093万元,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22个,规划建设面积70954.67平方米,增加6000个学位,投入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25.41万元,争取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595.79万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通过项目实施,全州原有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提升改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及率水平日益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与州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好职能职责,全力推动全州普特融合和托幼一体化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全州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