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一、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州教体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和教育工委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科、教师培训科、人事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和青少年体育科、发展规划科、安全管理科和教育工委办公室。
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楚雄州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州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楚雄州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统计分析;管理和指导楚雄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完全(高级)中学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工作;指导县市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立、调整、撤销工作;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及教师资格等其他社会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楚雄州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统筹管理楚雄州中小学生学籍等。
2023年州教体局部门年初预算总额为2,348.23万元,调整后全年收入总额为4,0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08万元,其他收入317.80万元),决算总额为4,026.04万元;2023年州教体局共支出4,018.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97.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41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州教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33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州教体局通过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义务教育进一步优质均衡、提升了楚雄州教学水平、推动了教育改革创新及教育提质增效,部门履职效益得到有效体现。2023年部门总体评价为“优”,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合同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经费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数,绩效指标不全面、不细化的问题。
三、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提升教育保障,完善信息建设
一是州教体局深化教育体育改革,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产教联合体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筹措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狠抓高中教学质量提高,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深化教育体育融合,推动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二是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在全省16个州市率先实施完成中小学校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核心目标的教育信息化全覆盖工程,楚雄州基础教育学校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到班”的光纤专网建设。
(二)普及学前教育,发展教育项目
一是教体局通过开展教育事业发展业务专项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多项工作获得省、州表彰和被评为先进集体,教师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二是2023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发展项目资金6,435.61万元,实施省级惠民学前教育实事项目19个,现已完工9个,开工5个,抓紧推进前期工作5个。三是楚雄州766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527所,远高于省级提出的力争达到50%以上的目标,普惠性幼儿园72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94.13%。
(三)优化义务教育,探索教学模式
一是州教体局制定印发《楚雄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楚雄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扎实推动义务教育“双减”“双升”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落地落实,抓紧抓实“五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工作,着力规范校外办学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00%。二是州教育局重视和加强对各县市教育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查指导,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偏,对于出现的问题适时进行通报和约谈,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扩大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规模和覆盖范围,试点探索优质州属小学领办县市新建小学的合作办学新模式。
(四)发展体育事业,推动体育锻炼
全面按照年度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细化措施,完成了年度内各项省、州级的大型体育赛事组织和参赛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参加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等项目竞赛活动共获得奖牌189枚,比上届增加125枚,提升195.3%。其中获得金牌46枚,比上届增加29枚,提升170.6%。全州共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314场次、体育场馆接待体育健身爱好者200余万人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8.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6.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合同管理不到位
合同管理不到位。比如,2023年7月88号凭证报销《楚雄教育》印刷费82,560.00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2月6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表及合同备案表时间均为2023年6月,合同签订程序不严谨,未审批先签订合同。经查阅2024年资料,此问题在2024年已完成整改。
2.政府采购经费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数
政府采购经费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数。根据2023年预、决算报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2.90万元,年度内上级下达单位的项目资金所对应的采购项目增加,单位依据项目内容同步编制了采购预算,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27.7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431.4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3.70万元,实际支出157.65万元,超预算15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19.20万元,实际支出170.14万元,超预算150.94万元。
(二)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指标不全面、不细化。州教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设立6个三级指标进行考核,部分部门年度任务未体现在具体绩效目标。包括:质量指标:义务教育巩固率≥9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7%;社会效益指标:教育事业健康和均衡发展=良好;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州社会教育满意度≥90%。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中包含落实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成年度体育事业发展目标及竞赛训练工作任务等,均未体现在具体的指标设置中,且未设置相应的数量指标,指标设置不全面、不细化。
五、建议
(一)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部门合同管理
严格执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规范合同决策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订立范围和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合理测算资金需求
充分认清财政形势,科学精准安排预算,厘清预算编制思路,做到对新形势、新要求、预算编制主要目标及预算安排基本原则“心中有数”,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合理测算资金需求,达到一定金额的支出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指标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应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等编制,细化分解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指标值,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的相关性,考虑设置的目的、意义和达到的效果,以便于后期绩效考核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