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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4-0515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于202448日印发《楚雄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楚教20248)(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入理解该《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安全、平稳、科学地组织实施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53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的通知》(云教办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各学科核心素养,科学建立符合国家和云南省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并切合我州实际的考试方案。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引导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标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艺术学习和艺术实践,积极参加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促进高中新课程培养目标的顺利实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主要内容

楚雄州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楚教20248共六个部分。

(一)考试性质与考试对象

1.考试性质。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基本要求,由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2.成绩运用。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人员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者可参加这些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必参加这些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

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其合格性考试成绩由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经审核后,可替代相应学科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二)考试内容及组织

1.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

1)音乐基础知识考试

学生报考条件: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二下学期期末结束前,按课标要求修满3个学分,方能参加音乐基础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方式:高二下学期末开考,为纸笔闭卷考试,2024年确定《音乐鉴赏》模块作为考试内容,试卷总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试卷由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按《云南省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统一命制并制订评分标准,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区域内高中考试、评卷、成绩核对、成绩登记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审核。

2)音乐基本技能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在高一上学期至高二下学期任选一个学期末开考,考试内容、方式按《云南省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执行,考试总分满分为30分。

3)音乐学习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在学生修满第3个学分的期末开评,评价内容、方式按《云南省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执行,评价总分满分为20分。

2.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考试

1)美术必修课程考试

学生报考条件: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二下学期期末结束前,至少完成普通高中美术学科的必修课程,以及选择性必修课程中2个模块的学习;完成学习过程性评价及艺术技能评价的成绩评定并通过州认定,至少须获得3个学分,方能参加必修课程考试。

考试时间方式:高二下学期末开考,为纸笔闭卷考试,根据要求考核必修模块《美术鉴赏》,试卷总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试卷由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按《云南省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统一命制并制订评分标准,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区域内高中考试、评卷、成绩核对、成绩登记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审核。

2)美术艺术技能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在高二下学期完成。评价内容、方式按《云南省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执行,评价总分满分为30分。

3)美术学习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在高二下学期完成。评价内容、方式按《云南省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执行,评价总分满分为20分。

3.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1)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评价内容、方式按《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执行,评价总分满分为50分,其中日常参与占20分、体能项目占30分。

2)终结性评价

健康教育理论知识考试:高三上学期末开考,为纸笔开卷考试,试卷总分满分为2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试卷由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按《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基本要求》统一命制并制订评分标准,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区域内高中考试、评卷、成绩核对、成绩登记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审核。

运动技能考试:高二下学期末开考,考试采用实地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分满分为30分。考试项目根据省级设定的六大运动技能类别,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我州确定三个类别的备选项目,分别为:球类、田径类、体操类,学生从备选项目中任选一类1项(我州的考试项目、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2)。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组织区域内高中学校学生考试,对成绩进行核对、登记、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审核。

(三)成绩评定与发布

1.学生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评卷、成绩核对、汇总、上报和发布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成绩最终由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学科各项考试、测试及评价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以终结性评定给出,总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成绩审定后上报高中学考网。

2.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的音乐基本技能考试、艺术技能评价、体能测试、运动技能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各校在官网或校内显著位置统一公示成绩,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公示通过后上报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3.采用纸笔方式进行的三个科目的统一命题考试评卷结束,成绩核对无误后,考试成绩以书面“成绩通知单”通知考生。

4.纸笔考试考生试卷由县市教育体育局存档保留备查,由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过程评价的考生成绩记录表、考试作品原件、照片、公示文档等材料由学校存档保留备查,保存期至少为成绩通知后半年。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1.组织领导

楚雄州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每个县市作为1个考区组织考试。州、县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是统筹、指导、监督普通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和美术三个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责任主体。三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在州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各高中学校实施。

各高中学校是过程性评价的责任主体,负责包括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三个科目的学习过程评价和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的音乐基本技能考试、艺术技能评价、体能测试、运动技能考试。并负责各科目、各类项目的过程性评价的成绩固定工作。

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商竞赛训练和青少年体育科制定体育与健康科目运动技能考试的项目、内容、评分标准。

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统一命题考试试题的命题、制卷。

州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州统一命题考试的报名、试卷申报、试卷接转、保管及考务工作、组织评分、成绩审定、上报工作。

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是管理统一命题考试考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属地高中学校学生报名及试卷申报、试卷接转、保管、考试组织、组织评分、成绩审定、上报工作。

2.考点设置

全州统一命题的纸笔考试每个县市为1个考区,根据报考人数每个考区设1个或几个考点,可以集中设置考点,也可以在各高中学校分散设置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员监考,30名考生单人单桌考试。

体育与健康科目体能测试,由各地根据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设施等要求确定考点,可以集中设置考点,也可以在各高中学校分散设置考点。有条件的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现场录像、电子测速(距)、数据采集处理一体的测试体系,全方位跟踪监管测试过程,排除人为因素干扰。

3.违规处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体育与健康科目免考与缓考

1.临考前特殊类考生

因伤、病等未正常参加体能项目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各学校在每学年结束前组织1次补考;因伤、病等未正常参加运动技能考试的考生,由各县市统一组织1次运动技能补考,填写《楚雄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缓()考申请表》,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如仍不能参加补考,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免考。对自行放弃补考并未办理免考手续的,其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不合格处理;经补考仍达不到标准者,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残疾、重大疾病类考生

因残疾、重大疾病、过度肥胖或瘦小等特殊体质类考生,由学生提供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证书或二甲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填写《楚雄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免考申请表》,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给予免考日常参与、体能和运动技能中的项目,并认定学业水平考试为60分,健康教育理论考试分数据实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当中。

(六)其他事项

1.音乐基础知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和美术必修课程全州统一考试原则上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结束后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科目考试报名收费依据和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73号)执行。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0878312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