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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1-0205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在广泛调研,征求州县(市)有关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基础上,州教育体育局印发《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楚雄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教规〔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有关政策及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2018年以来,我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之后,在对全州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督查中,发现我州各县市在审批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执行政策不一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五花八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规范。因此,我们根据民办教育有关法规、国家和省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要求和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规定,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依法依规审批监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校外协调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二)《教育部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

(三)《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四)《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号)

(五)《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设置条件、依法审批、规范行为、依法监管等五个部分,两个附件,即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负面清单和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式样。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依法依规审批监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校外协调育人的良好局面。

设置条件主要包括举办者资格、培训场所、人员队伍管理制度、资金保障等五个方面的条件。

依法审批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由县级有关部门审批。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立要求。三是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证照齐全。

规范行为主要有基本办学要素、规范培训行为、签订培训合同、规范收费管理、实行年检制度、严格依法办学等六个方面的规定。

依法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作出完善日常监管、公布黑白名单和中小学校协同等三个方面的监管规定。

附件《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负面清单》作出了校外培训机构24条、中小学3条负面清单。统一了白名单公布表样式。

四、《实施办法》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