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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19-062103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考虑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总体部署,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2+3+6”(即“2个实施意见”、“3个管理办法”、“6个实施方案”)的规范性文件起草计划,重点围绕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其中,围绕贫困对象“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这两大目标调研起草该《实施方案》。教育精准扶贫的近期目标是,在2020年以前,实现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少年儿童不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远期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全面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通过学校教育成人、成才,通过有质量的就业实现贫困家庭稳定脱贫。《实施方案》以近期目标的实现为重点,同时兼顾远期目标。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原则

(一)既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解决“有学上”的问题,又兼顾如何“上好学”、“学而用”的教育扶贫根本问题。

(二)内容力求做到具体、明确,便于执行和操作。

(三)充分考虑到州、县的财力状况。

(四)参照了《云南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凡是省的《实施方案》已经非常明确的政策、要求,我们的《实施方案》就不再重复,比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等重要内容,就按照省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三个问题

《实施方案》重点聚焦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大学教育的经济困难,力争在政策措施上实现“对象精准、保障到位”。由于小学、初中阶段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入学经费保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不增加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所以本方案重点考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大学教育的保障政策。

一是落实好已经有的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中没有特别说明州、县市新增投入的学生资助政策,均为国家和省已经明确了经费保障渠道的政策。我们的任务主要就是将相关资助经费按政策精准兑现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是制定政策,对除义务教育阶段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实施方案》中新制定的需要单独由州、县市财政新增资金予以保障的政策主要有三个类别。

1.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根据国家和省政策,在目前每人每年享受300元学前教育助学金的基础上,州、县新增700元,即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

2.对考取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鉴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大部分是考取二本以下、专科以上学校,而这个范围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覆盖率低的实际,我们在《实施方案》中设定了对考入专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给予一次性4000元补助的政策,所需资金由州和县市财政按比例承担。

3.对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涉及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中“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要求招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在送读上海期间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助。

三是实施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工程

《实施方案》明确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的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返乡登记未就业信息为依据,按照“一生一策”原则,通过建立就业动态服务机制、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创业担保贷款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楚雄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