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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18-1206007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学校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80)246号文件批准创办的全省首批十九所民族中学之一,于1982年9月正式开学,是全州唯一一所全日制寄宿制高级民族中学,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学校始终坚持面向民族、面向山区、面向全体的办学方向,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以上,建校30多年以来,学校升学率一直居全州前茅,居全省民族中学前列,为彝州的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1988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被评为“云南省二级完全中学”;1998年晋升为“云南省一级完全中学”;2000年被评为“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被评为“楚雄州文明学校”;2002年被列为“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2年6月被评为“全国民族中学示范校”。2013年被评为“云南省平安校园”。2017年被评为“楚雄市文明单位”。

2017年,我校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展业务活动。截止2017年末,全校在校学生总数为1733人,教学班级总数为30个教学班。我校秉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倡导“厚德、敬业、严谨、求精”的教风,培养“勤奋、创新、坚韧、求真”的学风,在各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学校从未因片面追求升学率而使一名学生因学习成绩不理想而受到歧视,或因学习成绩差而被迫放弃参加高考的权利。2017年高考我校参考总人数477人,在全省600分人数比去年减少3000余人的情况下,我校实现了低进中出、中进高出、高进优出。600分以上3人(州教育局下达600分指标0人);一本上线人数83人,较去年增加28人,增长率50.9%;本科上线率近90%;参考学生全部上线,上线率达100%;体育、艺术生全部上本科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5,85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5.32万元,占总收入的94.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5万元,占总收入的4.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3680.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学校搬迁新建项目资金。

部门收入决算情况与上年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

2016年

比上年

增减

增减%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555.32

1892.09

3663.23

193.61%

二、事业收入

275

277.53

-2.53

-0.91%

三、其他收入

20

0

20

合计

5850.32

2169.62

3680.7

169.6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5,8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18万元,占总支出的34.51%;项目支出3,82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5.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3,664.9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下达了学校搬迁新建项目资金。

部门支出决算情况与上年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

2016年

比上年

增减

增减%

一、基本支出

2014.18

1652.07

362.11

21.92%

二、项目支出

3822.18

519.39

3,302.79

635.90%

合计

5836.36

2171.46

3,664.90

168.7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4.1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上年增加362.11万元,主要原因为规范津补贴调整工资标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2.1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上年增加3,302.7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下达了学校搬迁新建项目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财教〔2016〕336号2017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60.48万元。

2、楚财教〔2017〕64号2017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15.12万元。

3、楚财教〔2016〕339号2017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中央、州级),财政拨款支出8.85万元。

4、楚财教〔2017〕66号2017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省级),财政拨款支出1.44万元。

5、楚财教〔2017〕280号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中央、州级),财政拨款支出8.27万元。

6、楚财教〔2017〕279号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

7、楚财教〔2017〕328号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2.35万元。

8、楚财教〔2017〕293号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省级),财政拨款支出1.3万元。

9、楚财教〔2017〕255号2017年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财政拨款支出44.80万元。

10、楚财预〔2017〕8号学生计算机机房建设,财政拨款支出35.39万元。

楚财预〔2017〕8号保安公司保安服务费(铺面房租30%税后返还),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

11、楚财教〔2017〕108号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专项,财政拨款支出14.11万元。

12、楚财教〔2017〕115号2017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高中化学名师工作室建设),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

13、楚财教〔2017〕132号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系统),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

14、楚财教〔2017〕132号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网络中控室),财政拨款支出14.96万元。

15、楚财金〔2017〕56号2017年度省级财政PPP以奖代补资金(第一笔),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

16、楚财建〔2017〕235号2017年民族中学整体搬迁州级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支出1962.95万元。

17、楚财建〔2017〕247号2017年民族中学整体搬迁州级补助资金(第二批),财政拨款支出1270万元。

18、楚财教〔2017〕299号2017年教育特殊补助中央专项资金(民族特色教学设备购置),财政拨款支出9万元。

19、楚财综〔2017〕11号职工住房补贴资金,财政拨款支出5.72万元。

20、楚发改投资〔2017〕297号楚财建〔2017〕104号2017年第二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学校整体搬迁新建),财政拨款支出50万元。

21、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临时工工资支出25.03万元。

22、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职工体检费支出11万元。

23、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校园宽带网络使用费支出8万元。

24、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学生退学费支出5.73万元。

25、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师培训费支出1.56万元。

26、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图书资料购置费支出4.36万元。

27、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校园监控设备提升改造支出48.86万元。

28、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食堂操作间安全隐患排除支出19.2万元。

29、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办公楼前小花园改造及绿化树、花卉购置支出18.98万元。

30、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校园广播系统购置支出29.15万元。

31、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校园OA办公系统购置支出29.45万元。

32、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职工大会议室改造支出14.36万元。

33、楚财预〔2017〕8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教学相关支出57.56万元。

34、楚市财建〔2017〕34号下达2017年楚雄市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学校搬迁项目)支出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836.36万元的95.18%。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上年1,892.09万元增加3,663.23万元,增长193.61%,主要原因为规范津补贴调整工资标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特别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学校搬迁新建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01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555.32万元的90.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05.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555.32万元的5.09%。用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3.3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99.54万元,丧葬费抚恤金4.11万元,3人遗属生活补助2.5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8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555.32万元的2.4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555.32万元的2.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2.16万元,购房补贴5.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根据楚财预[2016]66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公用经费拨款预算州级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的要求,由州教育局编制州级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州级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纳入州级项目支出预算。在《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民族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17〕8号)中并未下达生均公用经费,所以未对“三公经费”进行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33万元比2016年2.01万元增加0.32万元,增长1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3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对两辆公务用车进行了维修保养。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资产总额765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1万元,固定资产4276.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01.2万元,无形资产21.9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7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4项,账面原值244.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礼堂改造废旧物品处理款上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58.29

58.31

4276.79

3376.92

65.85

0

834.02

0

3301.2

21.9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校教学用土地采用政府划拨,根据楚土国用证字第940326号登记面积为20221平方米,只有面积没有价值。按照会计准则记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政府划拨我校20221平方米的土地以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登记为无形资产入账。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特此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