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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问答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3年06月25日 17:10    作者:招考办    点击:[]次



01.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引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02.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牢终身发展基础。坚持完善制度程序,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统筹兼顾,从教育综合改革全局出发,强化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

03.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措施是什么?

答: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要不断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完善“两考合一”(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引导学生学好每门科目,减轻学生备考和课业负担,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育人质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要探索基于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试点。

 

04.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哪些学校?

答: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院校的中职段。其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统称中等职业学校。

 

0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怎样下达?

答:州教育体育局根据《楚雄州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统筹管理,确定当年招生计划下达各县市、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06.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如何组织?

答: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全州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发布成绩。音乐、美术统考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命题、制卷,全州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发布成绩。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发布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考查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发布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劳动教育综合评价、音乐综合素质测评及展示活动、美术综合素质测评及展示活动由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并发布成绩。

07.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如何报名?

答:凡需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s://work.ynzs.cn/ZSGL/login.jsp)报名采集完整、准确、真实的信息。报名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08.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总分怎样合成?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绩涉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4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门学科按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各科总分均为100分)计入录取总分,其他10个学科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折算或对应等级得分计入录取总分。道德与法治按40%计入、历史按40%计入、物理按50%计入、化学按30%计入、生物学按40%计入、地理按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60分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及格者为0分,音乐、美术按原始成绩与对应等级得分(A优秀计20分、B良好计15分、C及格计10分,不及格者为零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后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劳动教育按实际评价得分(满分20分)计入。

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的单科成绩保留2位小数,14门学科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文化总分满分为700分。

普通高中录取合成总分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加分组成。五年制高职院校、有成绩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只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

0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如何安排?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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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每场考试50分钟,分批分场次考试。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考试安排在4月20日—5月10日,总分各10分,计入学科卷面成绩。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从2023年开始,每年3—5月举行考试,考生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预约3次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考试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总分30分,以考生最好一次成绩计入英语总分。

10.义务教育阶段毕业条件是什么?

答: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方可毕业。凡成绩不合格的,由各州市按省级有关要求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升学总分。

11.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什么时候考?

答: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场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每场次考试时间为15分钟,如考生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可在当年考试时间段内申请再考一次。

12.实验操作考试考什么?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实验操作考试分别为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其中生物学考试对象为八年级学生,物理、化学考试对象为九年级学生。考试命题以实验过程操作为主,注重考查学生在实验环境中,对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情况,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3.实验操作考试怎么考?

答: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评分标准和《考试记录表》由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提前公开发布。学校至少应有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各1间作为考试场所,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应达到《云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考前充分准备好考试所需仪器设备、药品、耗材等。各考试学校成立监考小组,每个监考小组由1名学科教师、2名学生作为记录员构成,每个监考小组每场考试只能对1—2名考生进行监考。考试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题;考试开始后,记录员根据考试实验操作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记录表》;考试结束后,学科教师根据评分标准和《考试记录表》进行评分,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14.体育考试内容有哪些?

答:考试内容包括基础体能测试、专项技能测试和体质健康监测三部分,并赋予竞赛加分。基础体能测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必测项目4项、选测2项;专项技能测试选测2项,其中足球、篮球、排球中至少选测1项;体质健康监测含体重指数和肺活量体重指数2项;竞赛加分根据获得名次折算得分,计入年级成绩。

 

15.体育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答:学生的体育考试总分(满分100分)=七年级得分(满分20分)+八年级得分(满分40分)+九年级得分(满分40分);学生的年级成绩=上学期成绩+下学期成绩+本年级竞赛加分,超过年级满分的,按年级满分计入;未超过年级满分的,按实际得分计入。

16.体质健康监测如何赋分?

答:体质健康监测由学校每学年组织测试1次,七年级测试数据作为基础数据(不计分),八年级与本人七年级指数对比、九年级与本人八年级指数对比,指数达标得满分、与本人上一年级指数相同或向好得满分、指数变差得零分。

17.体育考试是不是所有的竞赛都可以加分?

答:不是。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七年级、八年级参加竞赛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九年级参加竞赛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参加《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0〕94号)文件中规定的校级、县级、州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体育竞赛,根据获得的名次折算得分,计入年级成绩。

181000/800米的考试方式是不是今后都调整为“快步走”或“慢跑”?

答:不是。2023年3月22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初中体育美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春季学期全省初中学校(含七、八、九年级)1000米/800米考试方式调整为“快步走”或“慢跑”,考试不计时、不限时,七、八年级总次数不少于20次,九年级总次数不少于12次,参加够次数即合格,合格即满分。

19.音乐、美术总成绩如何认定?

答:(1)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个人考试得分。

(2)统考:卷面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个人考试得分。

(3)个人考试得分=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5个学期)素质测评平均成绩×30%+九年级下学期初中统考成绩×70%。

(4)音乐、美术展示活动:满分10分,按个人展示活动总计得分,直接计入个人总成绩。

(5)个人总成绩=个人等级成绩+展示活动赋分,满分20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未超过20分按实际成绩计入。

20.音乐、美术素质测评考什么?

答:注重考察学生学习的参与和体验过程,主要考察及记录学生音乐、美术素质基本情况。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完成时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每学期期末。

21.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素质测评的形式有哪些?

答:素质测评以随堂考评记录与考察相结合。考察形式为班级考、小组考、个人考、多次考等,在期末由各校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

22.实施音乐、美术测评有无监督机制?

答:实施测评的监督机制分四步走:一是各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二是以县市为单位建立素质测评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县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音乐美术教研员、音乐美术骨干教师。三是每年5月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初中音乐、美术素质测评交叉监督与交流活动。四是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州市进行督导。

23.音乐统考、美术统考考什么?

答:初中音乐统考主要考察学生对音乐的感受、欣赏及创造能力,以及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情况及学生欣赏音乐作品的能力。试题以听觉试题为主。初中美术统考主要考察学生对美术的欣赏与评述、造型与表现、设计与应用、综合与探索等基本能力。考试内容以视觉欣赏为主。其中,美术表现(直接作画)及动手设计试题比例不低于30%。

24.音乐、美术统考如何组织开展?

答:时间为九年级下学期,具体时间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我州初中学生音乐、美术学业水平统一考试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5.音乐展示活动是什么?

答:普及类展示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人人参与。所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以班级综合艺术展演形式为主。展示内容以教材为主,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综合展现初中学生基本的音乐素质。坚持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老师给予适当指导为原则,可以包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多种形式。

专项展示活动在普及的基础上兼顾学生的个性发展与艺术专项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多种形式。

学校组织的展示活动均为集体项目,相关展示活动计划需报县级教育体育局备案。各级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公布次年活动计划。

26.美术展示活动是什么?

答:美术展示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人人参与。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开展美术学科绘画、设计等艺术创作展评活动。

美术展示活动内容以教材为主,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综合展现初中学生的基本美术素质。

美术展示活动包括绘画、设计、书法、篆刻等多种形式。

学校组织美术展示活动需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省教育厅和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每年定期公布次年学生美术展示活动计划。

27.音乐展示都要求现场完成演出,美术展示则是以作品上报为主,如何避免代笔创作现象?是否有监督机制?

答:美术展示活动评选有严格的评审制度。

通过随机抽选获奖学生进行现场创作展示活动,抽查检验学生美术创作能力。现场创作能力与所提交作品展现能力不一致、存在争议的,由专家进行评判,并根据评判结果调整相应奖项。

对存在代笔行为的作品,将取消相关奖项,展评成绩不再计入个人参加展示活动(附加项目)成绩,并对所在学校进行通报。

28.音乐、美术展示活动由谁完成计分统计?

答: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完成时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每学期期末。学生参加音乐、美术展示活动获奖成绩,由班主任和音乐美术教师初审,报学校审核、公示、确定后计分,并于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认定和公示。

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未能完全按计划开展艺术展示活动,2020年9月入学的初中学生展示活动赋分可取6个学期获奖成绩来赋分。

29.音乐、美术展示活动如何计分?

答:如图所示。同一届、同一项,以单项最高积分计;不同届、同一项,以最高积分计,不得累计;不同项目,取单项最高积分累计。

积分总计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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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劳动教育评价内容是什么,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劳动教育内容涵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方面。

日常生活劳动包括清洗、整理、美化等个人生活劳动;清洁、烹饪、收纳、照顾家人、种养等家务劳动;食堂、厕所、教室、公共区、种养区的保洁养护等校园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包括农业劳作、加工制造、传统工艺制作、新技术体验、勤工俭学等。服务性劳动包括服务业体验、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等。

31.劳动教育分值多少?

答:劳动教育总赋分20分,其中劳动教育必修课表现评价12分,课外劳动实践表现评价8分。学校对七、八年级学生4个学期的学习实践表现分别评定赋分。

32.如何进行劳动教育必修课表现评价赋分?

答: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参与活动策划、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教育活动。学生通过劳动教育必修课表现评价表记录学习过程。任课教师评定学生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每学期每完成1项学习任务计1分,最高计3分。

33.如何进行课外劳动实践表现评价赋分?

答:课外劳动实践表现评价主要考察学生每周课外活动、家庭生活劳动和劳动周的参与情况,包括日常生活劳动表现评价(4分)和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表现评价(4分)。学生每学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平均每周达5次及以上计1分,3-4次计0.5分、3次以下不得分,由教师认定,家长知晓。学生每学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累计达到4小时及以上计1分、2-3小时计0.5分、2小时以下不得分,由教师认定。

 

34.如何认定劳动教育成绩?

答:学生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将学生4个学期的成绩汇入学生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成绩汇总表后,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学生确因身体或转学等特殊情况未参加劳动教育综合评价相应项目的,该项成绩按就读学校本年级平均成绩计。

3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艺体类专业考试如何组织?

答: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或报考我州普通高中举办的艺术、体育特长班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体类专业考试,使用《云南省中职艺术、体育考试大纲和评分标准》,考生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负责组织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2023年我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艺术、体育专业考试于4月1日-2日分别在楚雄师院附中和楚雄一中举行。

36.怎样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答:考生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志愿批次设置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我州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8:00—7月9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管理系统(http://csgx.ynjy.cn/login)按提示进行操作。

(2)中职(含五年制高制、中专、技校、职高)志愿。6月20日—7月20日,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点进行志愿确认,并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如果考生既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填报中职五年制志愿,需分别登录两个系统进行填报。考生要保管好登录密码,不可将密码告知他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或报名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系统后要修改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37.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怎样设置?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设置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

(1)我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设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设置一个择优志愿,一个定向志愿。

择优志愿。我州户籍考生和通过我州随迁资格审核考生,可在楚雄一中、楚雄州民族中学、楚雄师院附中3所州属公办高中和楚雄天人中学、楚雄实验中学、楚雄福泉中学、楚雄神州天立高级中学4所民办高中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符合云师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大附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招生条件的,可在10所学校中选择1所填报。

定向志愿。符合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的我州户籍考生,可在楚雄一中、楚雄州民族中学、楚雄师院附中3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州民族中学定向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楚雄师院附中的定向录取专业为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设置一个择优志愿。

面向全州招生。我州户籍考生和通过我州随迁资格审核考生,可在楚雄一中(双轨制升学班、体育项目进校园二选一)、楚雄州民族中学(体育项目进校园)、楚雄东兴中学(国际班),大姚一中(珍珠班、丹勋班)等4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报考楚雄一中和楚雄州民族中学体育项目进校园专业考生需分别参加两所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三批次:设置两个择优志愿,一个定向志愿。

择优1志愿。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普通高中和楚雄天人中学、楚雄实验中学、楚雄福泉中学、楚雄神州天立高级中学等4所民办高中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考生填报4所民办高中前需详细了解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择优2志愿。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武定县户籍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县市的1所学校填报。

定向志愿。按户籍所在县市相关要求填报。

第四批次:设一个择优志愿。

面向全州招生。考生可在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我州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2)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中专、职高、技工学校,志愿设置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38.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顺序如何安排?

答: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顺序依次是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术、职高)。

49.未参加我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能否报考我州普通高中?

答:我州认可省内其他州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其他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我州户口考生如要报考我州普通高中,须于7月9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携带户口册、二代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机构办理返回户籍所在地,然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省外的中考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作为我州高中录取的依据。

40.普通高中招收的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对考试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楚雄师院附中、楚雄实验中学体育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考生须参加全州2023年高中(中专)招生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楚雄一中、楚雄州民族中学体育项目进校园招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要求和考试项目见学校招生公告。

41.普通高中怎样录取?

答:普通高中4个批次均根据考生志愿、成绩进行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一次性原则、有效性原则,考生在任何一个批次投档录取后,不再进行后续批次投档录取,不再改录。分批次投档,同批次考生,高分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

同批次先择优,后定向,根据择优录取最低分的90%划定定向录取最低控制线,完不成的定向计划,转为择优计划投档。不分择优和定向的学校,按学校在本批次的计划一次性投档,一次性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不划控制分数线,学校录取时,将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学生报考志愿,分批次录取。

42.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如何录取?

答: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成成绩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志愿录取(部分学校或专业需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成成绩)。

43.普通高中录取的照顾政策有哪些?

答:政策性加分按照《楚雄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招考〔2023〕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不累加,取分值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44.如何执行照顾加分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加分由考生提出申请,填写《楚雄州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交报名确认点签署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确认点将所有加分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将汇总表上报州招考办导入系统。

45.录取通知书怎样发放?

答:州属高中录取考生,录取后由录取学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公章后由录取学校统一发放。

五年制高职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原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考生。

46.如何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答:一是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成立州、县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完善措施,切实抓好宣传、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监控四项制度。高中阶段学校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培养模式、监督机制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要求及时对照顾加分信息及学业水平考试的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实验考试成绩等进行公示,告知考生家长,并由考生签名认可。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建立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纪检、督导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强化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监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州、县市招考委全程监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进程,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位初中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影响面大。县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正确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准确把握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板报、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让教师、学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改革的目的、意义,自觉支持改革、关心改革、拥护改革。四是严肃纪律,严格问责。任何学校不得对招生工作进行虚假宣传或在宣传过程中诋毁其他学校,更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承诺。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坚决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考生、招考工作者和相关人员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单位

电话

接听时段

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3122624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楚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3012517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双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7711856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牟定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5223132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南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7211245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姚安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5724653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大姚县招生和考试管理中心

0878—6223446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永仁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6711822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元谋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8211341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武定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871143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禄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4122927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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