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9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楚雄考区防疫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防疫实行属地管理
考生须遵守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和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53号公告相关要求。建议考生于考前7天到达楚雄州内,为执行旅居地和我州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
三、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前7天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状态,同时下载打印《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考试承诺书》应按本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充足的份数,每场考试均需提交。
(二)考生须提交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每场考试提交一份)。
四、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如“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含其他传染病)等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五、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一)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须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承诺书》外,还应根据旅居情况准备以下材料:
1.考前7天无省外或省内疫情地区旅居史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且两检均须在楚雄州内核酸检测机构完成。
3.近期有《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3号)关于调整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告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所列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完成相关管控要求的证明材料。
材料齐配且符合组考防疫要求,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检测正常(<37.3℃)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应提前准备与自己参加的考试场数相等的“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承诺书》纸质版材料。
(二)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三)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常态化防控区域、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遵守考点防疫秩序。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指令规范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拥挤。
(五)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处理意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楚雄州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楚雄州疫情防控规定,如果有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附件:1.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
2.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