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七措并举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1年10月25日 09:45    作者:职成教科    点击:[]次



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国家“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楚雄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安排部署,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全面加强,要求上明确具体,行动上迅速及时,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全州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印发《中共楚雄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双减”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了由州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州级16家部门具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双减”工作专班,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专班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双减”工作,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二是注重政府统筹,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制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州人民政府统筹,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民政、市场监管、人社、住建、公安部门共同参与,针对无证办学等8方面突出问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9月9日,针对楚雄市城区校外培训机构较多,排查监管难的问题,州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班子成员率队、一名科室同志参与,组成五个督查组,亲自参与楚雄市政府组成的排查工作组共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均对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两轮以上的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整改及时。

三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制定《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楚雄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民办学校分类 登记 实施办法的通知》《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统一规范全州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分类登记和年度检查等工作,保障楚雄州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

四是落实国家“双减”规定,督促各县市全面开展培训机构治理。7月暑期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州教育体育局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未成年人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规定,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要求各县市落实暑期“双减”周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

五是严格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做好名单公布。督促各县市管好用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结合年检、排查治理等工作掌握情况,定期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有风险隐患或违规办学的机构,坚决从白名单中清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发布机制,及时更新公布黑白名单,及时发布风险机构名单。

六是严格督导检查,做好分析研判。成立由州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州属学校纪检工作同志共同组成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查专班组,采取暗访、夜查、随机抽查以及节假日检查等形式,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市成立相应的督查组,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每周汇总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分析研判各地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会诊制定整改建议,定期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双减”工作周报、半月报制度,确保掌握全州各县市工作进展。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群众诉求。利用各级教育体育网站、教育体育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双减”的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事件。

截至10月14日,全州有审批(备案)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48个,还在营业的学科类培训机构105个,暂停营业学科类培训机构37个,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6个。下一步,楚雄州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双减”文件精神,及时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治理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扎实推进“双减”“双升”,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职成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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