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讲普通话 携手奔小康

——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楚雄州语言文字工作回顾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0年09月10日 15:07    作者:楚雄州语委办    点击:[]次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科技进步和国家战略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等重要论述,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扎实推进国家“推普脱贫攻坚工程”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的具体体现。

60多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广普通话及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提升工作。截止2017年,楚雄州10县市中心城市已分别完成了国家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全州干部群众积极推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楚雄州自1998年成立州级和县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来,分别于2006年、2019年两次调整充实了州级和县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楚雄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10县市语委也制定印发了相应通知文件。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州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全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领导,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应用能力的协调发展和稳步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

多年来,我州语言文字工作始终坚持以城市为中心,突出四大重点领域,即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坚持语言文字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园)”“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了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和四个重点领域的协调互补作用,确保了全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同时,州语委不断加强各级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群众,特别是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普通话口语水平提高培训。10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各级公务人员、驻村工作队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还结合工作实际,在继续开展推普宣传的基础上,围绕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建设、县域普及普通话抽样调查、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学前学会普通话等工作,利用各级教师和语言文字工作者、扶贫工作队伍、大学生志愿者、语言扶贫APP等优势,深入推进普及普通话工作向“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拓展。

截至2019年,全州共有20个行政村被云南省语委认定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11万余人次参加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比例达66%。同时,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普通话校园语言”达标验收的基础上,我州还积极创建了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学校66所,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的教育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州语委曾于2015至2019年对10县市开展县域普及普通话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州群众普通话普及率达70%左右,“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中,18至45周岁农牧民能听懂、并基本能说普通话的目标已实现。

星光不负追梦人。六十余载斗转星移,全州干部群众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在国家统一、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全面促进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提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同讲普通话,携手奔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卓越奉献!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语委办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泽建 1398707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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