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自学考试考生重复报名费的公告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0年08月06日 16:27    作者:招考办    点击:[]次



第83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定于今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2月份考生报名、缴费、确认工作就全面展开,有部分考生在楚雄市自考确认点报名成功并缴纳了报名费。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第83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在今年8月1日至2日举行。省招考院的招考公告要求: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招考频道工作网上重新报名、缴费、确认,原先考生缴纳的报名费统一退还考生。我们于8月1日至2日在考点已经为考生办理了现场退费,但仍有一部分考生没来退费。经研究决定,退费工作延长至8月31日。

现再次提醒重复缴费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9月1日前的有效工作日内,到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财务规划科贾老师处或招生考试办公室杨老师处办理退费手续。过了这个时段,视为自动放弃。缴费资金将充入国库。

联系电话:贾老师3131013 杨老师3122624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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