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全州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疫情防控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49次调度会议召开,副州长、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杨虹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州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常务副组长段福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随着开学日期的确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将由方案预演阶段转入实战阶段,真正的大考即将开始。全州43万师生人员众多,点多线长面广,人群最为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开学后,如何确保疫情不向校园传播,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体育系统必须认真应对的重大课题、严峻挑战。目前,国内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输入的风险不断增大。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复杂性、严峻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全局观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能失防万一”的标准,以最严格的要求、最过硬的举措,打好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守住校园这片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要求,一要摸清底数,分类管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按照高、中、低风险级别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要提前研判学校人群密度、学龄阶段特点等情况,做到“一校一策、系统完备、简便易行”,制定分批错峰开学报到方案。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同学校做好学生返校交通安全保障和学生健康状况核查、校园卫生消杀等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开学后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要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云南省中小学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云南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抓紧开学前的时间查缺补漏,进一步优化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组织进行实战演练,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得更严密,把开学准备工作做得更周全,把防控物资准备得更充足。各县市要按照筑牢校园疫情防控“三道防线”的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教育体育部门要认真审核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达到要求方能准许开学。三要加强统筹,强化保障。学校即将开学,州、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重心要向学校转移,人力、物力、财力要向学校倾斜,要统筹整合教育体育、财政、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力量,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学校开学万无一失。要调集人、财、物向教育体育系统聚集,全面提高学校疫情防控保障能力。四要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各县市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专题研究,专项部署、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国外疫情输入风险、师生员工跨区域流动风险,以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实的措施为开学工作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准备。州、县市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严防死守,确保学校安全开学。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开学工作方案,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网络体系,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和健康状况,严格执行“不健康不入校”底线要求,开学后要严格实行晨、午、晚检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医疗机构人员定点联系挂点学校机制;疾控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应对和检查指导,加强学校师生疫情防控培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校食堂防控检查指导;公安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依法查处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和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的防控经费;工信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要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如实填报《楚雄州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申报表》,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须承担法律责任。五要强化督查,严肃纪律。要整合纪委监委、督查、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疾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督查,重点对开学方案、应急预案、开学准备、物资储备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冯忠顺,州级各有关部门和楚雄师院、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以及州属各学校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市长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在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