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0年02月01日 11:19    作者:    点击:[]次



1.如您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症状,请务必戴上口罩,及时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果您近期去过武汉或者接触过从武汉回来的人员,请自我隔离和观察14天,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备。

3.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戴口罩、勤洗手、不揉眼、不聚集、少出门、有症状、早就医。

4.疫情面前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云南发布”。

5.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肉蛋煮熟才能吃,远离野生动物和野味。

6.口罩用后要处理,医院可投医疗垃圾袋,在家要消毒处理再扔弃(丢进垃圾桶,撒入5%浓度的84消毒液)。

上一条:楚雄州教育体育系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推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下一条: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取消全州寒假期间聚集性教育体育培训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