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省政府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平安校园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月2日—9日,云南省2019年省级“平安校园”第十三认定组在云南民族大学保卫处吕岳处长带领下一行3人对我州申报的11所省级“平安校园”学校进行了检查认定,州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王顺祥及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教育体育局安全科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认定组采取听取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校园警务室、监控室、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查阅学校安全工作台账、开展问卷调查、与师生家长代表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申报学校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及不足,严格按照《云南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平安校园”评分标准逐项评分。认定组各位专家对我州申报学校在校园“三防建设”、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现场指出了个别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推进缓慢、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不达标等问题,责令相关学校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就如何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按照省级“平安校园”认定组初步认定意见,我州申报的11所2019年省级“平安校园”学校全部达标,待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合议后发文命名表彰,2019年省级“平安校园”第十三认定组对我州申报学校检查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