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云南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公开信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07:15    作者:招考办    点击:[]次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2日举行。本次考试属于国家级教育考试,考生多、考点多,涉及面广。参加本次考试的各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守规、守纪、守法。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和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请考生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自行前往,并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需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有秩序按要求通过安检进入考场。

2、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及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如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未到规定交卷时间擅自离开考场,按教育部33号令第五条(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4、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手环)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

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医疗器械)的考生须到州级以上体检医院开具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

5、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6、考试中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考试违法的,如“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7、考点无法为考生提供车位,考点周边交通较为拥堵,请广大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而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8、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在考试期间设立我省违纪违规举报箱和违纪违规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箱:设置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四楼院办公室门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54794。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在考试期间设立我州违纪违规举报箱和违规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箱:设置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门卫室门口(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4031、3135316。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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