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州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提案》,(第198号)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研学活动的实践性、探究性和教育性,有着校内教育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直以来,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支持各县市、各学校开展各种研学实践活动。
一是出台政策,加强指导。今年,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了《楚雄州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中小学生积极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中小学生到市域内红色旅游景区、红色旅游纪念馆、博物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加各类研学活动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二是强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活动。为加强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根据2022年6月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初审推荐、州市会审推荐、省级复核评定、省级认定公布的程序,在楚雄州范围内推荐申报了20个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其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个、红色教育基地6个、劳动教育基地10个)。其中,姚安县现代农业园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被评为2023年第一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23年11月,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转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4月转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了2024年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活动,按照“自主申报、县市初评、州级审定”和查阅材料、实地踏勘、公示等程序,对通过县市初评后申报的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精品课程(路线)进行了评审。认定了禄丰恐龙谷等8个单位和课程(路线)为楚雄州州级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精品课程(线路),并将这8个单位和课程(路线)报送云南省教育厅参加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精品课程(线路)评选认定。8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到楚雄州实地勘察评审,目前省教育厅还未公布评审认定结果。
课程设置要求各县市、各学校认真按照相关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其中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包含了春(秋)游等社会实践要求,还有劳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课时不少于九年总课时14%-18%,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拓展学生综合素质。
要求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将研学旅行活动、春(秋)游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季节、天气因素,在教学计划内有序安排。同时把研学旅行、春(秋)游活动与夏令营、冬令营等传统活动相结合,提升活动效果。州教育体育局每年都与州民族宗教委一起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暨各族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每年组织30—50名中小学生到州内外、省外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同时,各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利用假期实践,积极开展夏冬令营、少年军校等实践活动,积极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整合力量,合力推进。2024年8月,州文化旅游局联合州委老干部局、州乡村旅游建设专班办公室印发了《强化行业部门职能促进乡村旅游研学游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原则、任务、保障措施、细化的研学旅行精品路线。努力为全州乃至全国的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研学活动产品。
虽然我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研学活动起步晚,因经费、安全等问题,学校、教师、家长都有所顾忌,影响到相关活动的正常开展。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统筹有关资源,联动相关部门,细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再次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全州教育事业发展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希望你们继续对全州教育事业给予关注、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我们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努力工作,推动全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