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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4-091300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民进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发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楚雄州中小学乡土地理辅助教材的提案》,(第28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2年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云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明确:中小学教材是党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等),包括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

《细则》中规定:地方课程教材编写要依据全省课程教材建设规划,立足本地区人才培养需要和区域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好本地区特有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经立项核准后进行编写,州、县原则上不组织编写地方课程教材。从职责职能上看,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有负责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选用国家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指导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课程教材管理工作等职责。而地方课程教材(含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的规划、开发、审核和管理等工作只有云南省教育厅有此权限。

你委提出的“楚雄州中小学乡土地理教材”属于地方课程教材,按照《细则》规定,州教育体育局不具备编写开发地方课程教材的职责。

在下步工作中,州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本案建议,积极向云南省教育厅反映,争取在省级新开发的地方课程教材中提供具有楚雄州民族特色的乡土地理素材内容。

再次感谢你委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希望你们继续对教育事业给予关注、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我们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努力工作,推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