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张云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的提案》,(第25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全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州广大教职工努力工作下,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稳步上升,职业教育发展加快,高等教育稳步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1982年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规定60岁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并把老年人系数提高到10%,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在职老年人教师占在职教师总人数的10%以上时,才能称为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
2024年2月,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义务教育强效提质行动方案》,明确要落实教师提前退休政策。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义务教育强效提质行动方案》精神,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有关事项的通知》(楚人社通〔2024〕8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楚雄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在保障教学运转的情况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等教师可以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本人自愿书面申请,可按《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工〔2003〕10号)文件要求,办理提前退休。通过政策的实施,教师年龄结构将逐步得到优化。
再次感谢你对楚雄州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