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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4-091200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民建楚雄州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放室内体育活动场所》的提案,(第19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单位长期以来对楚雄州教育体育事业特别是全州全民健身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身活动的热爱,体育活动场所越来越紧俏。楚雄城区有很多室内体育活动场所都不同程度开放,极大方便了广大健身爱好者。加快全民体育事业发展事关健康中国建设,人民群众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是最宝贵的社会财富和最强劲的发展动力,发展全民体育有利于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降低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有利于促进劳动质量和效率提升。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始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我州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让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全民健身运动中。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实现体育场地设施惠民利民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鼓励充分、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用于公民日常健身的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要求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督促县市人民政府落实相关政策,并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完善相关单位场地设施开放管理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开放场地、开放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每年购买场地公众责任险。

二、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州共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9226个,场地总面积624.6万平方米,其中:室外体育场地设施8723个,室外面积604.8万平方米,室内体育场地设施503个,室内面积19.8万平方米,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2.66平方米。鼓励民间和社会各界投资体育,兴建体育设施,民营室内场地发展越来越多,在开放时间方面、健身教练提供方面越来越灵活,深受大众喜爱。也值得全州体育部门认真研究、总结推广公共体育场馆投融建管营的经验,不断改革和创新模式,盘活现有资源,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体育设施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作用。在坚持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质和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活动,多业并举,综合开发。完善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管理和收费等配套政策,有序推进现有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2024年中央、省下达楚雄州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284万元,建设项目31个,含盖州、县市、乡镇、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推进,完工后面向社会开放。

通过进一步开放室内体育活动场所,不断完善体育设施服务功能,健全体育设施管理制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也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补齐体育健身短板,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贡献体育力量和体育智慧。

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州全民健身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推动楚雄州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