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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23-1010001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州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州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州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统计分析。

(四)管理和指导全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完全(高级)中学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工作;指导县市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立、调整、撤销工作。

(五)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及教师资格等其他社会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州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全州中小学生学籍。

(六)统筹全州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州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州体育竞赛管理,组织举办州级体育赛事,组织参加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

(七)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指导和协调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现代化和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全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九)负责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县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县市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责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十)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州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州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含教练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十三)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宣传思想、脱贫攻坚、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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