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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19-0622001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5号)精神,结合全州教育工作实际,形成如下教育类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公开

(一)贯彻落实《楚雄州“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楚雄州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推进人才选拔培养体制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公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改革过程中突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规范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制定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逐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公示。

(三)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教育审批办事服务。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精神,取消22项涉及教育系统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应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强化服务意识。

(四)及时公开教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公开

(五)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及时公开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等信息。

(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信息,以及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以及各类招生考试的报考时间、地点等信息。

(八)推动州教育局及州属中小学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财务管理制度、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及时公开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教育经费统计公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

(九)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公开工作,公布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做好教育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信息,以及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

三、围绕工作实效推进公开

(十)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置重点领域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十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十二)贯彻落实《楚雄州教育局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在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报州政府信息中心,同时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根据安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部门新闻发言人或有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州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1至3次。

(十三)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楚雄州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的通知》、《楚雄州教育局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工作预案》等文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等,要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十四)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楚雄州教育类网站管理办法》、《楚雄州育微信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科室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布相应数量的动态信息报审发布,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教育动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五)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确保不拒收、不拒办、不超时答复。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十六)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安排专人定期登陆新的“12345”政府热线解答办理平台,及时办理由州政府办转办的由广大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建议、诉求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十七)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充分利用好楚雄教育公众微信平台、门户网站、楚雄教育信息等,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十八)按照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出台的有关措施规定,研究出台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十九)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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