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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725-/2019-0621034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17年08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日前,楚雄州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26号,以下简称《意见》),自发文之日实行。为便于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全州中小学校更好地理解、执行该《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义务教育是政府必须优先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城镇化、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6号)精神,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组织州教育局等部门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经历了“调查研究、形成初稿、修改完善”三个阶段,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意见》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有利于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意见》明确要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有利于开展好消除大班额工作。《意见》规定要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确保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三是有利于促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意见》要求通过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方式均衡配置师资,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完善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政策,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破解因质量不均而产生的大班额问题;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州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措施,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内容

《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构,分为五块主要内容,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工作原则,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主要是介绍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工作原则。提出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指出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为:落实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的“四统一、一全面”,即: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的发展目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是十条将《意见》发展目标变为现实的重要“路径”。一是同步规划建设城乡学校,重点是打破城乡办学分割格局、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定四个方面内容。二是实施好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进一步加强校园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配备标准五个方面内容。三是开展好消除大班额工作,重点是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促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三个方面内容。四是统筹办好乡村义务教育,重点是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工作、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落实闲置校舍管理办法、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四个方面内容。五是统筹做好城乡师资配置,重点是各县市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研究确定县域内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五个方面内容。六是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重点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五个方面内容。七是加快建设教育治理体系。重点是改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创新校外教育方式、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六个方面内容。八是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机制,重点是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建立辍学学生监测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帮扶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内容。九是落实随迁子女就学政策,重点是认真落实“两为主”政策、认真落实“同城同教”政策、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有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三个方面内容。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是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属地责任、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四个方面的内容。

(五)保障措施。确定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大督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度保障措施。

楚雄州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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