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界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2份)(附件1);
5.本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经查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1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1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2份)(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变更姓名还需提供户口册原件及户口册中姓名变更页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1份)。
办理以上事宜,请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到原认定机构办理。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