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签订会议在楚雄召开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日期:2019年07月24日 17:06    作者: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点击:[]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足球改革和发展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签订会议精神,切实完成好全州足球场地建设任务,2019年7月22日下午在会务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楚雄州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签订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虹同志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并作讲话,州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冯忠顺同志主持会议,州教育体育局局长段福君同志传达全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签订会议精神和全州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情况,州发改委稽查特派员黎明俊通报了《楚雄州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落实相关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体育工作,“体育强则中国强”“通过全民健身实现全民健康,进而实现全面小康”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全州体育场地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全州有足球场地187块,其中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33块,非标准足球场地154块,按照《楚雄州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全州要改造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16块,新建修缮改造校园足球场地210块。除少数山区外,每个县级行政区域内至少建有1块11人制社会标准足球场地,县城应建有2块5人制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乡镇应建有1块5人制以上足球场地。大中专院校、州属学校、各县一中、民族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县城所在镇中学、中心小学至少建设1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乡镇中学也应建设1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力争每所完小建设1块5人制以上足球场地。二是要充分履职担当,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2019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协)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宗国英常务副省长、李玛琳副省长就落实部级联席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作出批示。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负总责,按照建设任务计划与县区签订责任书,县区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主体”。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认真落实今天签订的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保障抓落实。尽快完善工作机制。省发改委、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下发《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具体包括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具体工作方案,对各州市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拟定和上报建设规划和细化工作方案,及规划建设的足球场地进行建档立卡等内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州级已经按照国家、省要求,明确落实了州级足球场地建设第一协调责任人以及制定了相关方案。请各县市参照尽快建立信息畅通、人员对接的沟通和落实机制。多方筹措资金。省体育局将从2020年预算中,安排大部分资金用于社会足球场地建设补助。州级也将统筹一定资金用于支持足球场地建设。各县市要积极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同时,在本级预算安排中对足球场地建设资金予以保障。建立通报制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9年6月起开始足球场地建设实施“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州教育体育局对各个县市建设进度进行量化和通报,工作进展不理想的,抄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上报州人民政府。(州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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